问题 | 违建的认定是哪个部门 |
释义 | 违建的认定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认定。 城市规划管理局,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研究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学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3、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 4、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负责行政区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工作; 6、指导本辖区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7、组织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评比,确定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和用地规模,审批建设工程总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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