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工伤认定错误,如何申请重新认定? |
释义 | 工伤认定错误可申请重新认定,职工可在60日内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申请不受理或认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组织可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职工或其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错误如何申请重新认定 如果认为工伤认定错误,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进行重新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工伤认定错误时,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六十日内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重新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于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认定结论的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况包括对单位缴费费率不服、医疗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或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等。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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