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搬迁到别的地方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在公司搬迁到别的地方的情况下,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继续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新地点工作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破产解散是否要赔偿员工 不管是何种原因导致公司解散的,当公司解散,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公司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解散,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或超过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 二、公司搬迁多远要补偿 公司搬迁不超过20公里要补偿。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搬迁到离原地不超过20公里的地方,是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而解除的,用人单位要给予补偿。 公司搬迁员工主动辞职可以得到补偿。 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协商,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搬迁到外地,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 三、劳动关系转移有没有赔偿 劳动者能否得到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 劳动关系转移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具解除证明;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着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去老单位提档; 4、回来存档。 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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