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个家庭食品小作坊需要办理什么条件? |
释义 |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办理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书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规定,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后,应当组织熟悉业务的监管人员对其生产条件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结论。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记决定书》,并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相关登记信息及时通报小作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一、食品安全执法证怎么办理? 1.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办理流程是什么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办理流程详情如下: 1、申请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制证发证,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6、终止,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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