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签订后,若满足以下情况,买方可退房,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正常居住;或卖方延迟交房等。 法律分析 签订购房合同后能退房,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正常居住使用;或卖方逾期不交房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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