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红冲发票的原发票收回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红冲的发票是普通发票,是需要收回原发票; 2、如果红冲发票是专用发票,而且没有认证,也是需要把原发票收回; 3、如果红冲的是专用发票,而且对方已经认证,原发票就不需要收回,但是需要把红冲的副票寄送给对方; 4、如果开具的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原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追回,红冲发票和新开具的蓝字发票要给对方。 发票的意义和作用如下: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