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和债权人商议决定的担保一般不需要物品,但当债权人无法偿还时,保证人要承担债务。保证担保有风险,需确认对方可信且有偿还能力。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和债权人商议决定的债务不需要担保物,但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因此,作为保证担保人具有一定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必须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