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孩子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首先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升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如果是父母离异迁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以迁入地派出所要求为准。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户口随迁的,迁户口时注明孩子随迁即可):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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