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有损害事实,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教育法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即行为人有过错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责任人有教育违法行为是其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存在着损害事实,即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以上所述四方面是教育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故意或过失心理,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质的必然联系,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