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包括: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法律效力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效力是,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其他规定。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可以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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