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即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五条,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遵循该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均是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