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辞职从旧的工作单位换到新的工作单位,对于劳动者在旧单位的工作年限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章是与新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起连续计算的,就是累计工龄。不过累计工龄不是所有情况都能适用,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如果以后与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那么新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只算在新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累计。在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用累计工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章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