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重新鉴定的结果与原鉴定结果不一致,法庭会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必须提出新的鉴定意见或者新的证据材料,并说明原有鉴定意见或者证据材料不正确或者不足以支持原判决、裁定的事实认定。” 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经鉴定或者认定的事实,当事人认为不确实的,有权提出异议。经法庭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认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被申请人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法院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鉴定机构说明或者重新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