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应对法官的质询是其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法官的质询常常是为了深入了解案件的各个方面,为做出公正的判决提供依据。律师应该积极回答法官的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但也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和举止,以避免因为激烈的言语争吵而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法庭质询被告人,被告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应当忠实地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并应当如实回答有关问题,但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应保密的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八条:“律师应当言行得体,尊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不得干扰司法秩序和破坏庭堂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