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职工个人的 工伤认定 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 身份证 明; (三) 劳动合同 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 证人 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 职业病 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 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法律客观: 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4、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5、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7、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