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医疗质量 法律依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第四条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第五条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 第六条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与指导下,一、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