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落户分为人才落户、三投靠入户、购房入户、工作调动入户、缴纳社保入户、农村户籍转城镇入户、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公共集体户口入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本着重点先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的原则,不断优化人口结构。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条件,按照直系亲属投靠人员、购买房屋人员、工作调动人员、引进人才、投资人员、成建制迁移人员、复转退役军人、有突出贡献人员等类别,分别设定具体落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