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性行为是没有配偶的异性之间在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发生的非单方性行为。一直是一项饱受争议的行为。现在的法律对非法同居关系属于违法是明确的。但是,没有法律单独禁止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是被道德所反对的。婚前性行为,符合两个条件即不触犯国家的法律。一是发生性行为时女方满十四周岁;否则,即使女方自愿也构成强奸罪。二是女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即发生性行为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否则,也构成强奸罪。不过,婚前性行为是一把双刃剑,既满足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尊重了人性的自由,也触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更可能对女方造成不可弥补的遗憾。因此,慎之最好。 一、14岁上床犯法吗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二、加拿大强奸罪如何量刑 犯强奸罪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此罪中,其行为主体,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子;行为对象,只能是妇女,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不满14周岁的,是奸淫幼女。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即便征得其同意,与幼女发生性行为也认为侵犯了其性自由权,一般按强奸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