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会回收廉租房,如是保障房申请的这类房子长期不住或给其他人居住或出租都可能被收回。人家会定期查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六)无故空关房屋达三个月以上的; (七)外迁或亡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