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怎么算的,一、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怎么算的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具体看有没有医院的加强营养的建议,一般是二三千元。交通事故中伤者的营养费应当以医嘱为准,医嘱上没有“加强营养”的,一般不支持营养费。关于数额,一般是由法官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酌定,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珠三角地区,一般为500-1500元,也有判200元的。二、 交通事故赔偿 要准备什么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 责任认定书 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 个人所得税 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 司法鉴定书 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