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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肖像权侵权行为
释义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肖像权侵权行为如下:
    1、出于公共目的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2、履职使用肖像;
    3、新闻性目的使用肖像;
    4、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使用已经公开的肖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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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