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书写: 1、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3、写明付款期限和交割期; 4、写明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5、写明争议解决的方式; 6、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