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公司的分类以及分类依据。 |
释义 |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二)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三)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分类依据: 企业种类的确定一般有两个标准,即学理标准和法定标准。学理标准是研究企业和企业法的学者们根据企业的客观情况以及企业的法定标准对企业类型所作的理论上的解释与分类。这种分类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学理上的解释对企业法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指导和参考作用。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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