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上班死亡算工伤吗 |
释义 | 员工上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经抢救再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则属于工伤。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所在单位仍然对你的工伤持有异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一、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一)受伤害的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受伤害职工必须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2004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排除情形。 二、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在工作时间,因为突发疾病死亡的,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伤,职工存在故意醉酒的,自残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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