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证应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手续主要有:1、当事人亲自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4、实地进行调查、并且完成相应的公告;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6、发证。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手续为:1、由房管局对农村房屋进行测绘,发放自建房屋申请表并交由村委会盖章。2、申请人携带土地证和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3、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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