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商业秘密其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
释义 |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有以下: 1、规定限制的访问区域、密码及所有秘密信息使用者的安全检查; 2、对敏感资料加密并放置安全地方存储; 3、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有权使用信息的必要部分; 4、采取分类办法,如在材料上加盖图章,标明秘密或机密等字样; 5、与将要接触商业秘密的人订立保密协议和不得参与竞争协议; 6、要求出示雇员身份证和来访者通行证; 7、制定颁发雇员手册,对有关商业秘密、复印政策等做出规定; 8、对管理人员,主要雇员以及将会经常使用接触秘密信息的人进行推荐和背景检查; 9、和即将离职的雇员进行离职面谈,提醒他们仍有继续对公司秘密信息保密的义务; 10、与雇员签订关于商业秘密的相关合同。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 1、秘密性。不为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以违反诚信原则的方式而知悉; 2、商业价值性。能通过现在或将来的使用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 3、保密性。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总之,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是没有期限规定的,即使保密协议到期后,劳动者仍然不得泄密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区别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区别: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