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 遗嘱 的 房产过户 需要 遗嘱继承 人到派出所开被 继承人 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 继承公证书 、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继承 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