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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置房产的单独和共同所有权有何不同
释义
    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1.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2.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3.婚前个人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补偿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4.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5.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1. 单独所有指的是登记人独自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中的“共有情况”一栏应填写“单独所有”。如果婚前有一方全款购买或获得房产,那么这些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婚后有一方父母全款购买或直接过户到自己孩子名下的房产,那么这些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婚前有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仅显示一方所有单独所有,那么房屋所有权通常归房产所有人,另一方可以主张补偿共同还贷和还贷增值部分。
    2. 共同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中的“共有情况”一栏应填写“共同共有”。如果婚后购房,房产证上填写为单独所有,但有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完全来自个人财产,那么这些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单独所有,婚后添加了另一方的姓名并将“单独所有”更改为“共同共有”,那么这些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子是男方名字,离婚财产怎么分
    房产证上仅有夫妻一人姓名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一人所有,关键是对房产所有权的认定。如该房为一方婚前全额购买,那就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该房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也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该房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缴纳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夫妻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给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但双方婚内共同还贷、房产增值等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离婚时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和处理方式需要考虑房产证上的填写情况和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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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8: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