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女结扎户优惠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自2010年10月1日起,农村两女户落实绝育措施后,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费由县财政承担。 二、农村两女绝育户,其家庭成员(仅限夫妇和女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交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三、农村两女绝育户分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其家庭成员(夫妇和女儿)新农保个人交纳部分,由县财政每人定额补助20元。 四、患有妇科病的两女绝育户妇女,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治疗时,费用优惠20。 五、农村两女绝育户家庭成员因病住院的,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时,一律免收门槛费,且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即乡镇医院报销80,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县外医院报销比例为60;家庭成员患有符合《定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其门诊医药费全年报销限额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家庭产妇在住院分娩时,其医药费由新农合报销,平产最高报销800元,剖宫产最高报销1800元;其女孩接种非免费疫苗的只收取成本费。 六、农村两女绝育户,其女孩在县内高中阶段读书的学杂费、书本费减收50,在录取县内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时奖励加分5分。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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