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邹城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
释义 | 律师解析: 所有权当然是属于国家的了,不过,使用经营权是属于承包农民个体家庭。政府要筑路征用要给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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