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消防备案条件标准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建筑外墙不得少于5m; 5、消防车道坡度不得大于3%。 二、消防备案是在哪个部门 消防备案是在当地的消防大队或者消防支队窗口办理。 消防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6、建设单位委托书、授权书。 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8、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