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如突然失联或拒绝提供帮助,可能会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影响。但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和法院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对此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嫌疑人、被告人经法院批准取保候审的,应当遵守法院的规定,不得离开指定的地点。 第一百八十四条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指定居住地或者居住区域; (二)限制出入或者离境; (三)限制与特定人员接触。 第一百九十条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必须对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出入、交往等情况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法》 第十七条 保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保释决定和保释监督规定,不得违反保释决定和保释监督规定的内容; (二)按期到达诉讼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到; (三)协助诉讼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的工作; (四)不得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六条 保释人违反保释决定和保释监督规定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包括: (一)责令保释人到特定地点报到; (二)变更或者撤销保释决定; (三)要求保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增加保证人; (四)采用拘留措施。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或法院可以对保释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保释人失联或拒绝提供帮助,公安机关或法院可以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报到,变更或撤销保释决定,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增加保证人,甚至采用拘留措施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