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怎么执行? |
释义 | 死刑也可以称为“处决、极刑或者生命刑”;指的是行刑者在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情况下,结束一个死刑犯的生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内容可知,目前本国的死刑犯执行方式主要采用注射或者枪决等方法,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该在指定的羁押场所或者刑场内进行执行;如果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该事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规定可以了解到,在执行死刑前,负责执行的审判人员需要对死刑犯验明正身,并讯问对方有无遗言、信函等,并制作有关的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该公布,但禁止游街示众或其他有辱死刑犯人格的行为。法警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死刑犯带到法院,最高法院下达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随后原审法院会在7日内执行命令,这时候如果罪犯有提出要见,亲属也同意见面的话,双方一般会有10分钟的见面时间,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见。接着审判人员会通过一系列手段核对罪犯的所有身份信息,确认没有一丝错漏,且询问罪犯有没有遗言、信封需要传达,如果有,审判人员会记录下来,接下来就是执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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