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失踪期间是否可以领取养老金 |
释义 | 退休人员失踪超过6个月,其亲属申报失踪或户口暂时注销,社保机构可停发养老金;失踪人员回来后需提供有效证件恢复领取;若失踪人员确定死亡,家属可领抚恤金和丧葬费;社保机构合法停发养老金,失踪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分析 宣告失踪是不能办理养老金的,养老金是给个人发放的社会保障金,一旦享受的人死亡,那么社保机构将终止发放养老金。但是,要是退休人员是失踪了的,那么也会直接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事实上,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因此,要是退休人员失踪了的,那么在失踪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那么相应的设保机构可以直接停发养老金的,不过要是失踪人员回来了的,那么还是可以接着领取养老金的。 但是,因为被宣告失踪被停发养老金的,那么失踪人员重新出现之后还是需要提供有效证件证明自己还是符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的。 要是失踪人员后面被确定死亡了的,那么其家属可以依法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前去领取的时候需要以下材料到区社保局办理: 1、死亡注销证明,由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有社保机构提供领取人填写; 3、火化证,由民政部分或是殡仪馆提供,但要是在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最后,因为退休人员失踪之后找不到权利人享受权利,所以社保机构会将养老金做停发处理,这点是合理合法的,要是失踪人在出现后社保机构不肯恢复养老金的,权利人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去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我国的养老金的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十分关注的政策,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养老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 退休人员失踪将直接影响养老金的发放。社保机构有权停发或暂时停发基本养老金,包括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居住证明、失踪超过六个月且户口被注销等情形。失踪人员若回来,可继续领取养老金,但需提供有效证件证明资格。若确定死亡,家属可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需提供相关材料。社保机构的停发处理是合法的,如有异议,权利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解决。我们应关注养老金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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