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认定的三个条件: 1、在工作时间内; 2、在工作岗位上; 3、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伤的类型: 1、按伤情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受伤;也可分为: (1)轻伤; (2)中度伤; (3)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4)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5)危重、存活与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1)机械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坍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2)物理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3)化学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引起的烧灼。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脑颅伤、脸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根据皮肤或粘膜表面是否有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根据受伤组织和器官的多少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