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审批临时占用林地权限在哪 |
释义 | 法律分析: 县级政府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权限在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法律规定,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 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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