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腰椎间盘突出不算工伤,腰椎间盘突出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所以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了的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的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患有职业病。五、因公外出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是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工作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动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