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致轻伤二级的,派出所一般调解一次。但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调解必须履行以下手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制作调解书。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六条 调解原则上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 第三十七条 调解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一)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 (二)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制作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