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法规定 |
释义 | 行政处罚的规定: 1、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声誉罚;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财产罚;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资质罚; 4、以及行政拘留等人身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税务行政处罚; 8、罚款; 9、没收违法所得; 10、停止出口退税权; 11、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