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有哪些 |
释义 | 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下: 1、仅限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专用的物品; 2、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品; 3、由夫妻双方约定的、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一、婚前知识产权婚后收益的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知识产权婚后收益的属于婚前财产。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二、夫妻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的个人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割。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三、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如下: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同意,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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