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
释义 | 增值税价外费用,具体如下: 1、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价外费用的检查重点: 1、应注意平销行为返还不是价外费用,它是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按含税收入直接计算冲减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而价外费用计算税金的方法与平销行为返利计税方法不同。根据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计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税,计算公式如下:价外费用销项税额=价外费用除(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应注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对于随同产品销售时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在随同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一并确认,计算销项税额。对于当期不确认,需要视以后情况而定的价外费用,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或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予以确认,计算销项税额。 3、应注意价外费用核算的特殊性,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价外费用应在“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在计税工作中,应从有关会计科目中归集价外费用,计算申报纳税。 增值税: 1、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 2、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税收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 综上所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等。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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