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阻拦施工属于寻衅滋事吗 |
释义 | 法律没有规定阻拦施工几次算寻衅滋事。但是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的情节严重。 一、滋事挑衅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没有滋事挑衅罪,而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有寻衅滋事的行为之一的,从而破坏社会秩序的,则成立寻衅滋事罪:1、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行为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行为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行为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的行为包括以下方面: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三、寻事滋事构成轻伤怎样量刑 所谓寻衅滋事就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因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以不容易被谅解,与它有个很接近的罪名叫做故意伤害,虽然,故意伤害看起来较为严重,但是因为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只要对方愿意谅解,量刑上都会有所体现,但是寻衅滋事不同,他的客体没有办法作出谅解,所以一般多适用实行,从法条上看,最轻的肯定是管制,但是司法实践中,较轻的情况多为拘役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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