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满18周岁了可以再去办。证件:宝宝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接生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 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l、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