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男方同意,孩子户口能否迁走?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单方面迁移孩子的户口,无需得到男方同意,不违反法律规定。若女方户口在男方名下,抚养权归女方,则女方可以不用经过男方同意,把户口迁走。但需携带相关材料,如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等,到指定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若女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她有权单方面迁移孩子的户口,无需得到男方同意,而且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离婚以后,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抚养权是女方的,那么女方可以不用通过男方同意,能把户口迁走吗? 照我国有关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拓展延伸 迁移户口需要什么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孩子的户口本等证件及资料;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结语 离婚后,若女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她有权单方面迁移孩子的户口,无需得到男方同意,而且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若女方户口在男方名下,抚养权是女方的,则需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父母离婚时,需携带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等材料到指定部门办理。对于孩子户口的迁移,根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再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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