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风险提示:工程欠款的相关注意事项:1、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2、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组建专门机构,成立由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清欠小组,建立拖欠款回收月报表制度,要把责任指标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对于态度恶劣、有钱不还,故意赖账的业主应不惮于诉诸法律。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