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药品68过期了,并且吃了,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没有食用的,可以立即向商家主张退换,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2、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按照被伤害的严重程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省会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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