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 |
释义 | 翻供对自首案件没有影响。 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 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翻供而改变,因此,翻供,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也不能改变自首的事实。 如果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 一、自首量刑一般都有哪些原则 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 一、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自首可以结束对社会的持续危害,但对社会的损害不会因自首而消除。犯罪人自首,只表明对自己犯罪行的态度,不会改变原来的犯罪事实。因此,法官在决定量刑自首的犯罪分子时,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 二、具体考虑自首情况: 1、自首的时间;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 3、告知罪行; 4、犯罪分子是否主动表现; 三、可供自首的地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上述单位相关负责人。 二、犯罪嫌疑人翻供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对于被告人的供述法院会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审查。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三、单位犯罪的可以自首吗 单位犯罪可以自首。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67条第1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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