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指证贩毒,不可以立案。 一人指证贩毒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加以辅证,是不能成立的。定罪量刑必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涉嫌吸毒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先被抓后尿检确定是否吸毒,按照贩卖刑拘; 2、刑侦贩卖案件,查证属实后先办理贩卖判刑处罚 3、判罚执行贩卖后,再判罚处理吸毒行政处罚; 4、最好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 综上所述,如果仅有指证是不足以定罪的。定贩卖毒品罪的首要条件之一是有毒品并有贩卖的事实,也就是物证是重要定罪证据,没有物证光有人证不足以定罪,同时还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孤证不能定罪。毒品活动危害人类健康,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抵制毒品,从我做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