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总体而言,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承揽合同属于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提供工作成果为目的,定作人所关注的并非是承揽人的工作过程,而是最终实现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只有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取得定作人给付的报酬。也就是说,定作人给付的报酬并非是对承揽人提供劳务的对价,而是对承揽人完成特定工作成果的对价。第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一方面,它既不是一般的财产,也不是单纯的劳务,而是特定的工作成果;另一方面,它又是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而这一工作成果能否实现在订立合同时还尚不确定。第三,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并承担风险。承揽合同具有人身信任性质。一般地,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条件亲自、独立地完成工作,并承担完成工作的风险,对工作成果负全部责任。定作人不得干预、妨碍承揽人的工作第四,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由定作方向其支付报酬,双方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体现了双务、有偿特点。第五,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的具体形式。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一、承揽和分包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分包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2、完成程度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础是承揽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劳务分包合同是劳务提供者只要依约提供劳务即可完成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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