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是由企业开立基本户的开户银行行负责,人民银行审批,企业提供资料。 从2016年开始,不再给企业纸质的信用代码证,只予赋码。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它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是机构的经济身份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金融账户实名制是杜绝虚假开户和各种违法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证能够为金融机构开展机构账户主体资格审查、身份核实、风险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与个人身份证件互为补充。 法律依据 《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现有主要机构代码构成。 我国现有机构代码分为两类。一是“原始码”,即由登记管理部门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的代码,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二是“衍生码”,即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后,相关部门发放的管理码,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